妊娠呕吐是一种孕妇在怀孕期间,主要指在早期(停经的l -2个月间)出现在半数以上孕妇身上的特有现象.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尤以清晨为甚,对食物的嗜好有改变,厌恶腥腻厚味,至妊娠10-12周后,这种现象便可自行消失。这是属于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一般并不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也很少需要治疗。
但如果孕妇呕吐反复发作,不能进食,甚至呕血,且出现形体消瘦和脱水、酸中毒等情况时,这就超出了生理现象的范围了,而是一种病理状态了。医学上把这种情况称作“妊娠剧吐”,必须及时治疗,否则会影响孕妇本身的健康以及胎儿的生长和发育,甚至还可诱发其他疾病或导致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