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产前诊断会失去对患病胎儿或先天畸形儿进行产前治疗或及早终止妊娠的最佳机会,准妈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有以下情况之—的准妈妈应该且必须做产前诊断。
准妈妈为35岁以上高龄或其配偶55岁以上者;夫妇为近亲结婚,三代内有血缘关系的;以前曾经生育过先天愚型、无脑儿、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儿或遗传病儿的孕妇:家庭中有隐性遗传病史的或孕妇为连锁隐性遗传病(如血友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基因携带者;曾有多次不明原因的流产(习惯性流产)、早产史、胎死宫内史、死产史的孕妇:在怀孕早期曾感染风疹、流感病毒,或接触过放射线、有害化学物质等致畸因素,以及服用过已知的可能致畸的药物:羊水增长速度过快或羊水较少者:夫妇—方有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缺陷病以及唐氏筛查结果为唐氏综合征高危人群的孕妇。
凡是出现有以上情况的孕妇,应及时到医院做检查,以确诊胎儿的发育和健康状况,最好是在孕中期时安排进行检查。
